4月23日,上海一老人推倒摩托車事件有了新的進展。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摩托車主陳先生處獲悉,因老人繼承人未履行法院判決,4月23日陳先生已經(jīng)正式在網(wǎng)上提交了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
3月24日,陳先生訴朱某某(涉案老人之子)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一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法院判決,被告朱某某在遺產(chǎn)繼承范圍內承擔修車款項16704元;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陳先生表示,3月28號法院電子送達了判決文書,15日內被告沒有上訴,所以判決書于4月13日正式生效?!芭袥Q是10日之內向我支付,今天已經(jīng)是第十一天,被告拒不履行判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我今天向法院提出了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p>
回顧該事件,2022年6月25日,陳先生的摩托車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損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態(tài)度強硬拒不賠償,監(jiān)護人避而不見。在歷經(jīng)警察上門協(xié)調處理、做筆錄、對老人進行精神鑒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該案移交檢察院進行審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陳先生被電話告知該案將于12月2日開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較長的時間內無法繼續(xù)審理,浦東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審理的刑事裁定。
2023年1月24日,該院又作出了恢復審理的刑事裁定。不過同日,肇事老人在醫(yī)院去世。因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終止審理。此后,陳先生對肇事老人繼承人提起民事訴訟。3月24日,該債務清償糾紛案件一審獲判。(澎湃新聞記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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