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網(wǎng)訊 8月7日,《拉薩市機動車停車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fā)布會在拉薩召開。
《條例》于2024年7月31日由西藏自治區(qū)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2024年8月15日起施行,實施后將有效規(guī)范停車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環(huán)境,促進交通順暢,提升城市整體運行效率和生活質量。
近年來,拉薩市機動車擁有量持續(xù)快速增長,城市停車設施總量不足,造成“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愈發(fā)凸顯,城市交通擁堵日漸加劇。《條例》從源頭著手化解停車難的問題,規(guī)定市、縣(區(qū))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獨立新建機動車停車場用地保障,積極利用城市邊角空地、疏解騰退用地、可利用預留用地增建停車場,在停車位不足的街區(qū),根據(jù)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車輛安全通行的情況下施劃道路停車泊位,也鼓勵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用土地增建機動車停車場、鼓勵建設智能立體停車場,鼓勵利用廣場、公園和綠地等公共場所地下空間和人防工程建設機動車停車場。
同時,針對殘疾人停車難問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殘疾人出示本人殘疾人證并駕駛符合本人準駕車型的車輛,在公共停車場殘疾人專用停車位停放的,免收停車費”,拉薩市所有持證報備的停車場均按照規(guī)定設置了殘疾人專用停車位,保障殘疾人的停車權益,減輕殘疾人的經(jīng)濟負擔,提升了他們的生活便利度。(中國西藏網(wǎng) 記者/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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