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那曲法院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與“和為貴”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相結合,創(chuàng)新推出“羌”調解理念,以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3+”模式推動多元解紛,持續(xù)擦亮那曲法院“羌”調解品牌。2023年,全市法院39%的民事糾紛在訴前成功化解,訴前調解糾紛1905件;65%的民事訴訟案件在訴中以調撤方式解決,調撤案件2628件。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的重要指示精神,那曲法院拓寬調解主體,豐富調解“菜單庫”,將審判職能不斷向基層社會治理領域延伸,把能動理念一以貫之,在積極探索和為貴“羌”調解理念的基礎上,堅持“四下基層”、服務“關口前移”、多梯次解決糾紛的實踐中總結提煉,以三顧茅廬姿態(tài),久久為功深化那曲法院“羌”調解品牌,形成“羌‘三顧九步’工作法”,并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實施,充分發(fā)揮調解維護社會穩(wěn)定“第一道防線”作用。
顧宣傳引導,“宣理念、培意愿”兩步著手,下好糾紛調解先手棋。最大限度減輕群眾訴累為導向,以傾聽者、規(guī)勸者、普法者的身份,大力宣傳和為貴“羌”調解理念,充分考量利益訴求,與當事人實現(xiàn)情感共鳴,積極營造調的氛圍,寓情于理,使調解成為解決糾紛的首選方式。
顧實質化解,“述糾紛、找焦點、講情理、釋法理、攻癥結”五步著手,建立糾紛調解“終點站”。為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在充分了解案情事實的基礎上,通過換位思考、耐心傾聽、以例感人、釋明法律,采取面對面、背對背的說服疏導方式,利用親情、鄉(xiāng)鄰等情誼感化,引導當事人理性表達訴求,使當事人在平等協(xié)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實現(xiàn)既解法結又結心結。
顧長治長效,“促履行、推治理”兩步著手,能動司法彰顯“新作為”。以減少訴訟增量,推動形成“少訟”乃至“無訟”的法治良序。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斷釋放司法溫度,借力借勢走好多元共治之路,引導當事人主動承擔義務、履行義務,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3年,全市法院參與建成3個無訟鄉(xiāng)鎮(zhèn)、12個無訟村居。那曲法院將以堅持好、發(fā)展好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為指引,以創(chuàng)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圍繞“公正與效率”,更新司法理念,落實司法為民“十件實事”,以“羌‘三顧九步’工作法”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水平,使群眾充分感受非訴解紛方式在化解矛盾糾紛中所具有的前沿優(yōu)勢,為建設西藏最高海拔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fā)展示范市注入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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