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明確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3日訊(記者 曾金華) 從財政部獲悉: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fā)《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進口用于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消費稅。
據悉,“零關稅”原輔料實行正面清單管理。第一批“零關稅”原輔料包括椰子等農產品、煤炭等資源性產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制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清單將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jiān)管條件動態(tài)調整。
“‘零關稅’及免征進口環(huán)節(jié)的流轉稅,將有利于降低企業(yè)生產成本,提高企業(yè)的稅后收益,促進企業(yè)發(fā)展,體現出自貿港發(fā)展重視實體經濟及實質性經營的原則,引導更多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向海南集聚,助力自貿港的高水平開放?!北本﹪視媽W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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