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將試點“三項改革”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擇4高校開展
10月27日,記者從省科技廳了解到,我省將選擇4所省屬高校,試點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技術轉移人才評價和職稱評定、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三項改革”,推動我省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開創(chuàng)新局面。
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職務科技成果不再納入國有資產管理體系,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國有資產的減值及破產清算,區(qū)別于現(xiàn)行國有資產形成的股權,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要求試點高校根據(jù)實際情況配套制定科技成果單列管理相關制度,包括決策制度、管理流程、公示程序等,形成全流程閉環(huán)制度體系。同時鼓勵試點高校圍繞我省重點產業(yè)鏈關鍵核心技術,立足優(yōu)勢學科和團隊,遴選優(yōu)質科技成果在晉落地轉化,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專項擇優(yōu)對落地轉化的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技術轉移人才評價和職稱評定改革。建立符合技術轉移轉化工作特點的專門人才評價制度,以能力、業(yè)績和貢獻評價人才,破除“四唯”傾向。對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開展新技術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產業(yè)化工作的高校教師,可按照分類評審要求納入“社會服務與科技成果應用推廣型”參加職稱評審,重點評價其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tài)價值;對專職從事技術轉移研究、運營、服務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在工程系列單獨設置技術經理人專業(yè),單獨開展職稱評審,重點評價其在推廣本單位科技成果取得經濟社會效益過程中所作貢獻,拓寬高校技術轉移人才職稱通道,培養(yǎng)、吸引、凝聚一批優(yōu)秀技術轉移人才,推動優(yōu)秀科技成果落地山西。
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改革。探索科研人員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現(xiàn)金出資方式,入股經單位批準同意的、與單位共享成果轉化收益、產權清晰的科技型企業(yè),形成“技術入股+現(xiàn)金入股”的投資組合。將試點高校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視為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行為,所形成的國有股權納入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范圍,相關資產處置等事項由試點高校自主決定,不審批、不備案。對于科研人員用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可與學校約定一定分配比例,其中科研人員占比不低于90%。(記者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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