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通報2023年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名單
中新網(wǎng)4月26日電 據(jù)應急管理部網(wǎng)站消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關于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guī)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日前通報了2023年全國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點中型水庫、主要蓄滯洪區(qū)、重點防洪城市、南水北調(diào)東線及中線工程沿線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沿海地區(qū)防臺風行政責任人名單。
此次共通報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2521名,其中北京、天津、內(nèi)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貴州、云南、陜西、寧夏、新疆等20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由司令員擔任兵團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此外,全國333個地級行政區(qū)有249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較2022年增加22個。
國家防總要求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壓緊壓實各方防汛抗旱責任,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注重源頭治本、精準治理,強化關口前移,優(yōu)化安全監(jiān)管,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zhuǎn)型,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洪澇干旱災害風險,全力組織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各項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開局起步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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