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燒藥半個月不發(fā)貨,是啥套路?怎么辦?
中新經緯12月27日電 (常濤)“買的四瓶退燒藥,承諾1-3天送達,結果半個多月了還沒發(fā)貨。不僅如此,現在連店鋪都顯示在休息中,電話也聯系不上。”家住北京的趙先生向中新經緯吐槽近日遭遇。
遇到這種情況,是被商家坑了嗎?應該怎么辦?
半個多月,包裹還在等攬收
據趙先生講述,12月9日,他在某電商平臺一家名為“百姓緣”的藥店買了四瓶布洛芬混懸液,當時店鋪顯示1-3天即可送達??紤]到全國疫情現狀,趙先生把心理預期改為了一周內。
但沒想到,店鋪快速點擊了“發(fā)貨”后,半個多月了,包裹居然還在攬收中,“貨并沒有真的發(fā)出來”。
“大概下單兩、三天后,就有快遞單號了,但一直顯示包裹等待攬收中,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快遞再慢也不可能慢成這樣,而且最近快遞已經慢慢恢復了,我懷疑是商家是在沒貨的情況下就上架賣了?!壁w先生說。
更令趙先生感到不安的是,店鋪居然“玩起了失蹤”,已經連續(xù)十多天顯示“休息中”狀態(tài),電話也聯系不上,更別說主動聯系趙先生解釋情況。
中新經緯在微博、小紅書等社交平臺注意到,和趙先生有類似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他們多購買的是當前緊俏的抗疫物品或藥品。
一位消費者表示,他在某平臺購買的藥品,下單時顯示有貨,并預計2-4天發(fā)貨,但到了發(fā)貨時間,平臺卻提示商品正在采購中,發(fā)貨時間待定。更有意思的是,刷新頁面后,該藥品仍在銷售中,顯示“現貨,2-4天發(fā)貨”。
在遲遲不發(fā)貨后,有的消費者聯系到商家客服,對方表示若無法等待可申請退款。“已經等了這么多天,商品還是需要的,連個解釋都沒有,退款真憋屈?!?/p>
遲遲不發(fā)貨,有什么套路嗎?
針對趙先生的情況,中新經緯以消費者身份咨詢了平臺客服。
客服表示,經與商家溝通,該訂單現在仍處于“點貨”狀態(tài)。至于為何關閉店鋪,該客服表示“是因為店鋪沒有貨了”,而對于為何之前在沒有貨及不標注預售的狀況下還正常出售,客服未給出直接回應,僅表示“后期會加強對商家的管理”。
中新經緯注意到,在該平臺上,“百姓緣”藥店商家信息頁面顯示,“近30天平均發(fā)貨時間:9小時”。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對中新經緯表示,在網購中,遲遲不發(fā)貨背后,不排除有一些套路。
“比如商家本身沒有穩(wěn)定的供貨渠道,手里也沒有貨,但仍將商品上架銷售,告知消費者有現貨,并承諾一定時間發(fā)貨或送達,這實際上可能構成欺詐。此外,也不排除有些商家在商品下單后能拿到部分沉淀資金,然后拿這些錢采購,或作他用。更嚴重的,就是商家本身就是有預謀的詐騙,下單之后直接消失,不過這種情況常見于一些社交平臺個人賣家?!标愐艚f。
消費者怎么辦?
對于遲遲不發(fā)貨的商家,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表示,商家實際已沒有庫存卻未及時將商品信息下架,如果是故意為之,明顯缺乏合理性,未能按照約定發(fā)貨則構成違約。
陳音江表示,依據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以約定的方式,在約定的時間內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比如3天送達、5天后發(fā)貨,如果沒有按時發(fā)貨、送達,實際上就已經構成了違約。
“但在實際中,可能會有一些不可抗外部環(huán)境,比如當下受疫情影響快遞變慢,導致收貨延遲,這樣情況下,經營者應與消費者進行主動友好溝通,告知真實情況,并盡力履約,確因無能力履約的,應對消費者進行賠償?!标愐艚J為,在當下這個特殊時期,考慮到藥品又是特殊商品,若商家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商品,應主動向消費者告知真實情況,何時能發(fā)貨、何時能送到,若不能及時告知,則涉嫌故意隱瞞真實信息。
陳音江還表示,不排除有些商家本身就不具備發(fā)貨的能力,可能本身沒有某商品的庫存,也沒有穩(wěn)定的供貨渠道,但依然告知消費者有現貨,承諾一定時間發(fā)貨,等客戶下單后再去采購。這種情況下,則可能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3倍賠償。
若遇到遲遲不發(fā)貨的情況,陳音江建議,首先應跟商家和平臺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可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還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維權。如果通過非正規(guī)渠道下單,且遲遲聯系不上賣家,則第一時間考慮是遇到了詐騙,應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中國擬立增值稅法 將條例上升為法律
- 新冠病毒感染中的“白衣戰(zhàn)士”:想方設法護佑眾生
- 為何調?如何治?怎樣防?中國專家解讀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
-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持續(xù)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wèi)戰(zhàn)
- 中國擬立法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出資設立公司
-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三審 明確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不得違法放生、丟棄
- 秦剛:從命運共同體看世界,開放合作共贏是終極選項
- 最高人民法院:妥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萬億GDP城市出手,全面取消限購!多個熱點城市購房政策大幅松綁
- 國內是否仍有德爾塔毒株流行?抗新冠病毒藥物怎么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專家解答防疫熱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