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證券活動又有新花招 投資者“掃碼入群”需警惕
當前,假冒仿冒證券經營機構和人員的非法證券活動頻現(xiàn),形式也持續(xù)翻新升級。近日,還出現(xiàn)了不法分子通過假冒仿冒券商向投資者寄送包裹,誘導掃碼入群的“新花招”。投資者需提高警惕,識別潛在風險。
不法行為花樣多
9月6日,有投資者在社交平臺反饋,不法分子假冒仿冒券商向其寄送包裹,以開展“客戶感恩回饋抽獎”的名義進行詐騙活動,引誘投資者入群。不法分子甚至截取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網站公示的從業(yè)人員信息印刷在其傳單中,盜用券商投資顧問的姓名、照片、履歷、執(zhí)業(yè)編號等,仿真度極高。
上述被假冒仿冒的券商為廣發(fā)證券,9月6日,廣發(fā)證券在其投教平臺表示,近期有群眾收到假冒“廣發(fā)證券”名義寄出的快遞包裹,內含一張印有“客戶感恩回饋抽獎和客服二維碼”的傳單。為此,廣發(fā)證券發(fā)布聲明,公司從未給客戶寄送過任何“客戶感恩回饋抽獎”的快遞包裹,傳單的客服二維碼為詐騙二維碼。請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郵件和掃描二維碼。
中信證券也在8月初發(fā)布提示稱,發(fā)現(xiàn)多起利用公司有關員工公示信息制作虛假材料,冒充公司及有關員工實施詐騙的活動。包括偽造公司LOGO、證章、微信、開戶頁面、二維碼、手機APP以及其他交易軟件,誘導客戶充值、轉賬從事所謂“一級市場交易”,主動給客戶打電話、通過“朋友”介紹、通過“抖音”等媒介推薦股票或邀請客戶加入聊天群、股票交流群。
非法證券活動不僅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損害,也會對券商名譽造成影響。上海中因律師事務所律師欒靖宣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旦券商發(fā)現(xiàn)假冒仿冒事件,首先應立即采取行動,包括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通知相關監(jiān)管機構。其次,券商可以發(fā)布公告或在官方渠道發(fā)布警示,提醒客戶和投資者注意此類假冒活動,并明確告知券商不會以類似方式聯(lián)系客戶或進行抽獎活動。再次,券商應加強內部安全措施,確保客戶信息的安全性,加強客戶身份信息保密等。最后,券商可以積極與相關部門合作,提供所有可用的信息和證據(jù)?!?/p>
主要呈現(xiàn)四大特點
當前,通過新媒體平臺發(fā)布非法證券信息的活動呈擴大化趨勢。
以2022年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網站發(fā)布的風險提示統(tǒng)計信息為例,相關不法活動主要呈現(xiàn)出四大特點,一是涉及范圍廣,行業(yè)中證券公司被假冒和仿冒的情況較為突出;二是被假冒仿冒的頻率總體相對較高;三是假冒仿冒的形式復雜多樣;四是不法分子主要通過新媒體平臺與投資者建立聯(lián)系。
不法分子通過多種類型的假冒仿冒方式進行虛假宣傳,采取的手段包括制作APP、開設微信群或QQ群、建立網站、創(chuàng)設微博賬號和開通微信公眾號等。其中,制作APP和開設微信群或QQ群是較為常用的手段。
今年以來,券商通過官網發(fā)布的“關于警惕不法分子假冒與券商合作進行非法證券活動的聲明”就超過了200條。4月份,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就曾要求券商全網排查填報證券領域涉非信息,重點排查假冒仿冒證券經營機構和人員等涉非自媒體賬號和APP。
那么,投資者應該如何防范非法證券活動?欒靖宣告訴記者,第一,投資者應警惕通過電話、短信、電子郵件或社交媒體等方式收到的抽獎活動邀請。券商通常會使用正規(guī)渠道與客戶進行溝通。第二,投資者應保持理性,警惕那些承諾高回報或過于誘人的投資機會。第三,投資者應了解投資市場的基本原理和風險,識別潛在的風險。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提高“一老一小”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確保納稅人第一時間享受政策紅利
- 我國顯示產業(yè)平均增長率達21.6% 吸引投資超1.4萬億元
- 我國新型顯示與5G通信等領域加速滲透 新應用、新場景、新模式層出不窮
- 我國液化天然氣產業(yè)形成完整產業(yè)鏈條 不斷向終端市場延伸拓展
- 2.75億次!稅務部門精準推送稅費政策 讓“政策找人”落到實處
- 多項重要政策出臺!9月起,你的收入可能增加
- 第五屆海峽兩岸中山論壇在廣東中山開幕
- 漫評|共襄亞運盛會,科技國潮盡顯“中式浪漫”
- 亞運會前看浙江丨溫州:千年商港蓄勢待發(fā)迎亞運_新聞頻道_中國青年網
- 城市漫步,打卡“潮涌”——杭州亞運會會徽解讀之三